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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的意见:新建机组完成整套试运行后 可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7503 1星期前

南方能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与电力市场业务衔接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纳入所在省(区)发电计划放开的未并网发电项目,需在并网前办理市场注册;纳入所在省(区)发电计划放开的已并网发电项目,需在明确发电计划放开范围的相关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市场注册。完成市场注册手续后,方可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煤电、气电、核电、水电等新建机组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后,可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后可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可按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纳入电能量市场管理。


对于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的新建(改、扩建)机组,在开展年度交易时尚未投产的,在其向直购电交易机构出具书面承诺的条件下,仅可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参与其承诺投产月份次月至年底的年度交易。


本意见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