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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

6662 1星期前

近日,广东直购电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其中《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中提到,现阶段,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模式组织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独立储能可按照“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在电力供应紧张、调峰或断面调控困难等时段,电力调度机构可根据系统运行需要要求独立储能按照“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并于竞价日(D-1日)12:00前以私有信息披露。择机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报价”的模式组织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交易,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详情如下:



























































































































































附件1: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另附)_15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