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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 加快形成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8487 1年前

日前国家能源局答复《关于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新能源安全高水平消纳长效机制的提案》。在创新电力体制机制打通电力商品价值链方面,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同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推动建立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在合理区间内“三价联动、能涨能跌”的长效机制。2021年,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完善辅助服务成本补偿和分摊机制。同期,国家能源局还指导北京直购电交易中心、广州直购电交易中心修订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扩大交易规模,丰富交易品种,实现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现有政策落地执行,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详情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13号(经济发展类3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系统思维构建新能源安全高水平消纳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低碳发展的重要指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力保障。您所提建议对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积极支持。


一、关于加快构建发展与消纳均衡协调的新能源发展机制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新能源发展和消纳工作。一方面,推动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2021年,我国风电和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1.01亿千瓦,全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6.4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26.7%,较“十三五”初期提高了1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从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等方面,保障清洁能源合理消纳水平。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6.5%、98.0%;2021年为96.9%、98.0%,连续保持在95%以上的高利用率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巩固清洁能源消纳成果,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全过程监管,完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规划机制,指导地方协调新能源项目开发规模、布局、时序与系统调节能力及输电通道建设,保障新能源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促进新能源健康发展。


二、关于提升灵活调节能力构建“源网荷储”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


(一)关于推进电力灵活性调节体系和能力建设。2021年10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亿千瓦、灵活制造1.5亿千瓦。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四五”再翻一番,达到1.2亿千瓦左右。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建设,推动周边配套调峰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建设,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关于推动“源网荷储”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有助于充分挖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需求侧资源,促进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我们对此高度重视。2021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明确了相关原则要求及具体实施路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电力系统转型相关课题研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点攻关方向,助力电力行业转型和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三、关于创新电力体制机制打通电力商品价值链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同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推动建立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在合理区间内“三价联动、能涨能跌”的长效机制。2021年,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完善辅助服务成本补偿和分摊机制。同期,国家能源局还指导北京直购电交易中心、广州直购电交易中心修订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扩大交易规模,丰富交易品种,实现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现有政策落地执行,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四、关于探索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元复合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构建多部门协同推进、各司其责、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的安全管理格局。2022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安全生产“十四五”行动计划》,提出提升能源转型安全保障能力等主要任务,在电网安全运行水平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制定重点行动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力供应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提升电网对新能源的安全消纳能力,提升电力应急处置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