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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各设区市应形成不低于地区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

11464 1星期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其中提到,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视为单个用户参与响应,负荷聚合商与电力用户的补贴分享比例根据双方贡献由双方市场化协商确定。


填谷需求响应填谷负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结合全省新能源出力和消纳情况,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根据需求启动填谷需求响应。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0.6元/千瓦时。


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将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通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谷差,促进季节性保供等问题高效解决。 


促进风光等新能源消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实际和市场化改革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信函。可将信函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1号楼1606(邮编210036)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传真号:025-83390506。


3、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sscybgs@163.com。


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附件:1.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__(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 关于《江苏省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版)》起草情况的说明.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