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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体系解析

5358 1个月前

电价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电力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价格相互关系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各类电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电价体系通常按直购电交易环节、生产特征、产品属性、功能和服务对象、计价方式等形成和构建。


电价体系按环节划分为上网电价体系、输配电价体系和销售电价体系。


上网电价体系按发电资源类型分为煤电、气电、水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生物质发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上网电价;在电力市场环境下,按照功能分为电能量、容量和辅助服务(发电侧)等价格。


输配电价体系按功能分为共用网络服务、专项服务、辅助服务(向用户侧传导)等价格,其中共用网络服务价格通常按居民、农业、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不同用户分类,以及按33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20千伏、10千伏和小于1千伏等不同电压等级分类。


售电价体系按服务对象分用户、分电压等级构成,分类方式同共用网络输配电价。


一、二、三段式电价


一、二、三段式电价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分阶段对应的电价体系的简称。


“一段式电价”(1985年前):1985年以前,我国由国家独家办电,发电、输配电和售电一体化运营,未区分供电环节,因而执行一段式电价,仅在电力销售环节体现价格。


“二段式电价”(1985—2014年):1985年开始,我国为解决电力短缺问题,出台了集资办电政策。为吸引资金投入,在发电环节逐步形成了独立的电价形式,即上网电价。2002年《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印发,启动“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二段式电价得以确立。


“三段式电价”(2014年至今):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明确提出“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等要求,三段式电价正式形成。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电价结构得到进一步丰富完善。《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就明确: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